那我预测一下立法。大致是这样的:
第一步,关于同居制度一开始是肯定不设立的,如果有子女,按照儿童利益处理,财产权利靠合同。
第二步,给同居伴侣地位。没有法条,但是会司法解释或者判例的方式,着重以下三点:
同居的经济补偿,分手后的共同财产分配,抚养和监护权,医疗授权
第三步,同居注册制。这时候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直接去民政部门注册的,注册期既视为同居期间。
另外一种有三个限定条件,同居达到一定时间,公开以夫妻自居,有共同经济生活,达到这三个条件,视为同居。
一经成立,其法律效果 与婚姻完全一样:财产、继承、赡养、离婚诉讼全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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