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这个认定很关键!把婚前同居纳入“家庭成员”范畴,是为了在反家暴层面给同居者更明确的法律保护,遇到暴力时能直接适用反家暴法,不用再因为“没领证”陷入维权困境,对弱势方来说是实打实的保障。
同居者,不管你们住多久,感情多好,你们是不自动享有夫妻共同财产权的,也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他赚的钱还是他的钱,他挂了以后遗产归他爸妈归他孩子,跟你半毛钱关系没有。结婚证的价值,在这个物质层面,依然是无可替代的刚需。
所以,那些担心“被分家产”的男性同胞,还有那些觉得“结婚证无用”的女性同胞,都可以洗洗睡了,法律在这个问题上,那是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法律的每一次触角延伸,本质上都是为了划定文明的底线。最高检这一步,走得大胆,也走得艰难。它试图告诉我们,无论有没有那张纸,只要两个人建立了紧密的生命联结,就不允许任何一方利用这种亲密去肆意伤害另一方。
无论身处何种关系,人身的尊严与安全永远高于一切契约的形式;法律不应该只保护持有证书的人,它更应该保护每一个在亲密关系中赤诚却脆弱的灵魂。http://t.cn/AXLpspSs #一分钟视频创作季# http://t.cn/AXL0vA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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