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轶可[超话]# 如果我们来还原一下这个巡演项目的真实面目,很容易发现:
1, 主办方@曾轶可迷人的危险巡演 在合作初期的操作是:注册新公司(壳公司)来做这一次的巡演主办方主体,不就是为了逃避风险嘛?一旦项目产生纠纷或者失败,真正的资方大可以“金蝉脱壳“,单薄的”壳公司“是没有能力偿还可能发生的债务的, 资方在一开始就给自己设立了一道防火墙。看清楚这一操作, 哪个艺人团队还敢直接和这样的“壳公司”签约?
2, 一个用‘空壳公司’来签合同、极力规避自身风险的主办方,却在票务上采取了最激进的策略。他们只想用最小的自身风险,去博取最大的利润。赚了,钱进他们口袋;赔了,用一个空壳公司来顶雷。主办方把票价拉高到1680元,堪比体育场内场VIP的的1680元票价,承办方胥文雅曾表示在定价时其他人均无话语权,这等于把所有的市场和票房压力都转嫁给了艺人和粉丝。当市场反应不及预期时,他们不是反思自己的决策失误,而是反过来指责艺人‘宣传不力’、‘没有发新专辑’,为自己的商业误判找替罪羊。反倒是艺人团队自掏腰包在每场巡演结束后增加高票价消费者的福利,如单人合影、Afterparty等,尽量让消费者觉得物有所值。
3, 任何一个专业的演出主办方都明白‘市场饥饿度’的重要性。在江浙沪这类同质化较高的市场进行‘巡演’,本应精耕细作,保持神秘感和稀缺性。而主办方却像开连锁店一样密集加场,南京、宁波、杭州、上海、南京(返场)、苏州、上海(返场)、杭州(返场)一共策划8场,这种‘杀鸡取卵’式的操作,暴露了其运营能力的低下和急功近利的贪婪。当这样的操作带来票房不佳的恶果时,主办方又把责任推给艺人,怪艺人宣传不力,这就好比一个将军,不经侦察就命令部队进入敌方包围圈,导致全军覆没后,却责怪士兵们冲锋的姿势不够勇猛。真正的罪魁祸首,是那个做出愚蠢决策的指挥者。
4, 主办方出具的公开说明,应当基于事实和法律,而非情绪。信中大量使用“愤而离场”、“态度傲慢”、“羞于承认”等情绪化、评判性词汇,充斥着对艺人的人身攻击和道德批判,他们试图用‘委屈’和‘愤怒’的情绪来感染公众,操控舆论。我们看到一个极其讽刺的对比:几乎所有与曾轶可合作过的的工作人员、前经纪人、制作人、导演、甚至是帮她拍摄的工作人员,以及多年来观看过她演出的无数观众,对她的一致评价都是‘礼貌、谦逊、真诚’。为什么唯独到了主办方这里,她就变成了‘态度傲慢’的人?当一个被广泛认为是温柔善良的人,唯独在对待主办方(金主爸爸)的时候反而表现出‘傲慢’,真正需要反思的,究竟是谁?这更像是一面镜子,照出的不是艺人的品格,而是主办方自身令人无法忍受的合作方式。
5, 关于艺人与前员工的私人恩怨, 主办方应该问问合作的承办方, 是如何让事态一步步升级的。 在此之前,已经出现过主办方和承办方工作人员沆瀣一气,抹黑艺人的情况了, 最近承办方工作人员再次爆出所谓的“被职场霸凌“的黑料聊天记录,意在抹黑艺人, 可惜这些黑料不仅没有起到黑化艺人的功效, 反而让爆料人自取其辱,让大家看到艺人真实、温柔、耐心的一面。 眼看舆论开始偏向艺人了, 就有人开始炒作艺人以前的黑料,如果这些黑热搜和水军不是承办方安排的, 那就只能猜测为主办方的手笔。 因为只有抹黑艺人,主办方才可以把“巡演项目无法进行”的锅,甩到艺人身上。
6, 真正导致巡演项目无法进行的, 是主办方先发制人的“暂停支付”。 无论主办方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到期前单方面宣布‘暂停支付’,就是赤裸裸的违约行为。但主办方却定义为“救济行为”, 所谓的‘救济’,是自我美化的说辞,其本质是一种经济胁迫,意图通过切断现金流来逼迫艺人在宣传等事宜上就范。这就是一种商业霸凌。主办方声称‘最终会支付’,但这只是一个无法验证的空头支票。这才是导致合作彻底破裂的直接原因和导火索。
好一个精于算计的资本方,试图通过高风险、高定价、低成本的方式对艺人价值和粉丝市场进行快速收割。在遭遇市场规律的反噬和艺人方的专业抵抗后,他们启动了一系列预设的、不光彩的机制,最终目的是将商业失败的全部责任“合法化”地转嫁给艺人方,从而完成自身的“金蝉脱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