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刷出的流水也要交税了#】 #电商税下的商家发票困难# 2025年10月,超过6500家电商平台完成了一项关键任务:将它们平台上商家的销售数据,同步给税务部门。
这一动作的依据,是四个月前开始施行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到10月,超过95%的平台完成了首次数据报送。它标志着,中国电商行业发展十多年后,其最核心的交易信息首次被全面纳入税收监管视野。过去那个依靠信息不透明而存在的“灰色地带”,正在快速消失。无数中小商家首次直面“电商税”。
所谓“电商税”,并非一个新税种,而是要求线上交易与线下实体一样,依法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法定税负。
这场变革的种子早在十年前就已埋下。2015年,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提出“小鱼论”,为初生的电商行业争取成长空间。彼时, 中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总额的10.8%,C2C个人网店占比过半,海量中小卖家如“小鱼”般需要宽松环境。
十年间,“小鱼”已长成“巨鲸”。到2025年前三季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比已升至25%,电商已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公平竞争已成为不可回避的命题。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认为,“如果一直以来都对电商比较宽松,那么会造成很多偏差。刺激了电商,别的产业可能就不行了,这是一个生态的角度考虑。”
电商税要求数据透明化,数百万中小商家过去为适应平台规则而惯用的“生存技巧”,如今成了必须清理的历史问题。
最直接的挑战来自“刷单”留下的后遗症。为在平台的流量算法中获取曝光,许多商家曾制造虚假交易。如今,这些虚高的流水被纳入应税基数,导致实际税负远超预期。另一重压力来自供应链的“发票困境”。许多中小商家长期依赖的“白牌”工厂,通常不开具发票以维持低价。当税务合规要求进项抵扣时,无法获取发票商家面临着成本骤增的问题。
作为连接政策与商家的枢纽,电商平台在此次变革中呈现出复杂的两面性。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指出:“商家经营成本上升后,其在平台上投流、做营销的费用可能就会相应受到一些影响。”
这导致平台的行动更倾向于“免责”而非主动治理——它们完成了数据报送的技术动作,却未触及流量分配算法这一核心矛盾。
中国电商长达十余年的“野蛮生长”期正式落幕。所有参与者——无论是平台、商家还是消费者——都要适应一个全新的、更透明、也更规范的竞争环境。(财经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