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年前,清朝实行的封建婚姻法,挺有意思。
大清律例规定,妻妾敢打老公的,只要动了手,不管男的有没有实际受伤,立刻对妻妾杖责一百。如果老公以此为理由要离婚的,立刻可以离婚。
小老婆如果对老公动手,在正妻殴夫的罪名上,再额外加刑一等。
但是老公殴打妻妾的,只要妻妾没有被他打到断手断脚,法律就一概不理,相当于不犯罪。说具体一点就是,男人对他的妻妾扇耳光,拿脚踹,关小黑屋,在妻妾身体不适时强行性事……这些在清代都是夫妻、夫妾关系内部的合法行为,是“老公的权力”。
看完这条大清律法,就能理解为什么《红楼梦》里贾迎春嫁给孙绍祖,她的待遇是“艳质同蒲柳,千金似下流”,一年就在孙绍祖手里丧了命。
当老公殴打(或以其它方式伤害)妻妾,打到妻妾断手断脚及以上伤情的,在打伤一般人的刑罚上,减罪二等(原本的“杀人偿命”直接减为徒刑)。若是妻妾自己受不住婚姻折磨,寻短见的,老公根本没罪。
……
三百年过去了,世界科技从信鸽到电报到互联网,变了很多。
但仍然有很多封建恶例,被现代法律不分好歹的继承了下来。
三百年后的女性,已经拥有不必为人妻妾的自由。这个时代窗口,是半个世纪前,那群女性先驱拼了命给后世女性群体砸出的缝隙,大家且自珍惜、且自珍重吧[作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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