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7527716149 25-11-27 15:46

关于天津市司法局在复议审理静海区政府在征收补偿程序未履职上,乱用职权违法复议包庇违法行为的举报。
举报事项:
1、天津市司法局在复议中审查日期错误,2022年1月19日静海区政府撤销补偿决定,2022年8月2日申请履职未履职,2022年11月8日复议未履职违法,2023年1月17日下达补偿决定,一年未履职下达补偿决定,违反《行政程序法》第38条,(通常不超过2个月)。
2、天津市司法局滥用疫情名义规避静海区政府法定职责,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
3、天津市司法局法条使用驳回错误:构成法律适用错误或事实认定不清‌。
4、天津市司法局延期‌作出复议决定有意迎合静海区政府下达补偿决定时间。
事实与理由:
2020年8月19日天津市静海区发布征收范围,打着保护旗号征收,违规征收侵害百姓财产经查2018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国务院批准),丁香岛等三个小区均不在红线范围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答复不在生态红线内,征收中价格严重违规,2021年4月16日我们按照法律法规和住建委答复申请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鉴定,但静海区住建委阻扰鉴定不配合,不提供完整的评估报告,2021年5月8日静海区政府在无置换条款,评估报告没有鉴定结果的情况下强行作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津静海征补决字[2021]第43号。且对我们的地下室、阁楼、露台、院落、车位等未给予补偿。评估中将我们350平米左右的使用面积,附带150平米院子和20平米车位、20平米露台,按147.89平米评估总价1922570元,单价13000元。而小区对面在售的桃李春风别墅每平米单价3-4万,邻居的242.4平米房屋评估单价39853元,总补偿10113454元,另一户邻居评估单价39400元,相比之下,评估价格相差巨大,完全违反常理。2022年1月19日静海区政府以缺少产权调换撤销了补偿决定,一年未履职下达补偿决定,违反《行政程序法》第38条,(通常不超过2个月)。2022年8月2日我们向静海区政府提交履职申请,但一直未履职和答复。2022年11月8日我们向天津市司法局复议静海区政府未履职违法。2022年11月10日复议被受理两个月后,2023年1月17日静海区政府下达新补偿决定。
2023年1月19日天津市司法局作出津政复驳字[20223-20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驳回,指出:1、称2022年11月8日提出复议申请时,静海区政府履职期限尚未届满:2022年1月19日撤销补偿决定至2022年8月2日申请履职早以超期,2022年8月2日申请履职至2023年1月17日下达补偿决定5个月15天也早已超出2个月履职期限。2、称存在疫情原因应扣除相应履职期限: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天津市已无全域封控政策,静海区政府可通过线上办公、错峰上班履职,疫情不应成为免责理由属于滥用疫情名义规避法定职责。3、称在复议审理期间,静海区作出新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称本案已不具备责令履行的内容,坚持确认被申请人未履行补偿职责行为违法已无必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应确认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确认判决。”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一),法条驳回错误,内容是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根据上述条款不存在上述情况,司法局应该作出审理判决,且静海区政府有法定职责。违反第三十九条: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按规定,应继续审理并作出决定,而不是驳回。综上静海区政府与市司法局拿疫情和各种不合理条款来逃避履职和审判责任构成违法和行政不作为。
拿疫情原因来说不履职的理由不符合规定,该行为属于滥用疫情名义规避法定职责,同时也未出具因疫情防控导致无法上班履职的具体证据,2022年1月19日撤销原补偿决定后,‌2022年8月2日提交履职申请‌2023年1月17日‌才作出补偿决定(申请人实际于1月25日后收到),‌逾期达5个月‌,期间也未向申请人说明和延期,构成行政不作为‌。天津市司法局的所作所为是在包庇政府违法,有违司法机构的公平公正形象更不符合法律法规。是严重对工作不认真负责、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及违反职业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干扰司法公正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