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裁定+1,胜诉判决+1】
案例1: 在生效判决认定承租人某公司欠付我方租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合计200万余元的情况下,经申请强制执行,承租人某公司未能全额付清欠款。后本人及团队成员在执行阶段申请追加承租人某公司未实缴注册资本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经天河法院审查后于今日作出裁定,准许追加承租人某公司未实缴注册资本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为日后实现全额追回欠款争取了空间。
案例2: 此案系本人于今年2月份接受委托代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本人及团队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天河法院于今日作出胜诉判决,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对方当事人向我方支付租金及数据采集费56万余元、逾期付款违约金20万余元、场地占用费21万余元以及场地复原费7500元,前述款项合计约100万元,全面有效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愿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都能保持清澈与勇敢。无论如何,继续加油吧~💪💪 http://t.cn/RJhGy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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