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者吴思先生指出,潜规则不是“某个坏人的发明”,不是道德败坏的产物,而是“集体理性选择的结果”,是制度缺陷的替代机制。他用大量史实证明,中国社会之所以长期依赖“潜规则”,是因为“显规则”不合理、不完整或不可执行。人们只好在缝隙中求生,在规则之外另筑秩序。这种潜规则本质上是对制度缺陷的一种自发性弥补机制。例如,在晚清官场中,地方官员与钦差大臣之间存在“陋规”——通过向钦差馈赠巨额银两以换取关照,这便是典型的潜规则。尽管这种行为违反正式规定,但在当时制度无法有效约束权力、保障公平的背景下,各方心照不宣地默认并遵循这一潜规则,以维持官场的运转和自身的利益。吴思的研究提醒人们,理解历史和社会现象不能仅停留在表面的道德评判,更要深入探究制度与人性之间的复杂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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