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析产应该遵循什么规则?目前观点各人归各人,重婚重点保护第一顺序配偶,同居人无继承权。
这个我找到一个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分享给大家。
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其财产分割遵循“有约定从约定”原则。若无约定,则各自所得工资、继承财产等归个人所有;对于共有财产,原则上按出资比例分割,但法院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子女抚养、对财产贡献大小等因素酌情处理,以平衡双方利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同居财产,协议不成时法院照顾无过错方判决
1️⃣财产有约定按照约定,但是没有约定按照以下处理
1.双方协商确定财产归属:严格来讲,同居财产约定既可以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达成,也可以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通过协商达成
2. 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
3.共有财产以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其他因素为补充
2️⃣除此之外,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主要说一个【重婚】导致婚姻关系被撤销,多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给无过错方,不得侵害重婚一方第一个合法婚姻的配偶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3️⃣同居期间也有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应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
应视双方同居时间的长短、是否生育子女等情况并结合照顾妇女、儿童、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判断。(同时【观点来源】:《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观点集成》,吴卫义、张寅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
4️⃣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无权继承
若满足事实婚姻条件,可按照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夫妻关系对继承权进行认定,若不满,则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若死亡一方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当事人可作为受遗赠人接受遗赠。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