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木-蘭
25-11-29 08:45

2025年7月20日早上,父亲搁工地干活,不慎挤伤了左手食指,后来工头开车带着父亲去家里取了医保卡一起去了仁慈医院,由于伤势严重,怕强行保留的话?会二次手术,权衡利弊下决定截肢。工头一共垫了5500,父亲搁医院住了四天院就出院了,工头一直闭口不谈赔偿问题?始终拖延以其它话题来避开赔偿?后来我们决定起诉至法院来解决问题?找了茂通的律师来代理案件,8月中旬递交了起诉书,(律师一直强调说是自己打了热线,投诉时间问题。)这期间我也去法院找了几回,也给法官助理打过电话咨询,一直到10月14日立的案,11月21日开的庭。
开庭当日,港务区法官主持调解,询问了双方想要的金额与赔偿金额?刚上来法院说五六万差不多说得过去,二三万能说得过去吗?毕竟人家失去了左手的食指,后来经过一系列话语,法院说五万五,被告说最多四万多,你再使使劲也没有多少,原告同不同意还不一定,我还得给人家商议?后来五万五分二次付,一次2026年2月17日前付三万,一次2026年6月1日前付二万五,任意一期未履行?追加两万。这期间律师也给我说,说法官在偏向咱说话,就是判不一定比和解拿得多,鉴定不上的话?鉴定费自己出。怪就怪自己不坚定,没有为父亲争取最大的权益。稀里糊涂就同意了法官的意见,书记员打好了调解书(没有仔细认真阅读)签了名字,法官也没有解释这五万五的赔偿项目的计算公式?后来越想越不对劲,从律师那里要了调解书电子版看到了具体内容,其中还包含了自愿放弃其它诉求……律师的不出力?自己法律的不懂?就觉得法官多多少少会偏向弱者一点,但没想到是这结局?你要不后悔?那纯属扯淡………#食指截掉##手指离断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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