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者之 25-11-2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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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条新闻时,我手都抖了。14岁男孩,26刀,女同学的笔记本还密密麻麻写着未来,这种残忍与天真的对比太刺眼了。

现行刑法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初衷是给犯错的孩子留条生路。但当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时,这条保护伞是否反而成了纵容?

刑法其实留了道口子,对已满14不满16的,犯故意杀人等重罪应当负刑责。判无期符合现行框架,但民众的愤怒恰恰戳中痛点,法律保护了未成年凶手,那谁保护未成年受害者?

法律需要刚性,也该有温度。但温度不该只流向一方。或许需要更精细的立法设计,比如对极端暴力犯罪引入“年龄+情节”双重评判机制?毕竟,有些恶意与年龄无关。

这场悲剧里没有赢家,两个家庭都碎了。但法律除了裁决过去,更该警惕未来。#律师呼吁对手段残忍未成年人适用死刑#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