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车润海 25-11-29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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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案例十三参考答案

甲(17周岁)深夜强行闯入乙经营的小卖部,打算先将乙杀死,再拿走乙的财物。甲持锤子砸向乙的头部后,误以为乙已经死亡。 取得现金后为毁灭罪证,甲放火点燃乙家并蔓延至邻居丙家,丙及时将火扑灭,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经法医鉴定,乙因颅脑损伤且呼入过量一氧化碳而死亡。甲的家人劝其投案未果,便将其捆绑送至公安局。甲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请根据上述材料,分析甲的辩护人提出的以下意见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决战考研##微博超有用视频大赛#

1、甲的抢劫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不成立。理由:甲在抢劫过程中误以为乙死亡,为毁尸灭迹而放火并致乙死亡。由于介入因素并不异常,故不中断抢劫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对甲不得判处死刑。
成立。理由:甲犯罪时仅17周岁,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3、甲的放火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具有未遂情节。
不成立。理由:放火罪属于危险犯,只要发生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即构成犯罪既遂。由于甲已经点燃乙家,对公共安全造成了现实危险,齐备了放火罪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事实,故构成犯罪既遂。

4、甲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成立。理由:甲被捆绑送至司法机关,属于被动归案,故不符合自动投案的要求,不成立自首。(甲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成立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http://t.cn/AXLeO4tS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