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封存记录”这件事情还是要给大家做个详细的介绍。大家粗看不知道来龙去脉根本就看不懂这件事情,争议一大,因为后续还有会有步骤,所以现阶段媒体上可能都没办法来做详细的科普。记录封存的第一步,是从青少年的轻罪记录开始的。再然后是轻微犯罪的记录封存,而治安违法的条例包括这次争议很大的吸毒记录也是这个分支中的一条。最后要达成的是行业准入的记录封存。就是说一个人犯错了,被禁止进入特定行业一个年限,满足年限之后,记录封存之后他又可以被录用了。
这概念提到现在为止都已经超过十多年了。一直都是慢慢在推。只是试点的过程和之前的设想其实出现了很大的偏差。出偏差了,大家就看不到分析了。
比如你可以先在脑子里猜猜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现阶段运行最失控是在哪种犯罪?
答案是强奸罪。
简单来说就是强奸罪一般五年以下,符合未成年人犯罪封存的条件。未成年人被抓之后,轻易放赔钱讲不清。所以很多案子现在就是两个选择:认罪赔钱封存记录,或者被重判。
你认知当中粗看肯定看不懂,这强奸哪有什么难的?现实中其实这些年运行的就是一塌糊涂。我讲个最有名资料最全的案子:杜素媛案。
22年8月,一个女孩子被发现大月份怀孕,然后强制引产导致失去生育能力。确定是个大案,之后女孩子先供述了在她未满14岁的22年1月2日和10日先后和她一起发生性关系的5个未成年人。经过检测,这5个未成年人不是导致她怀孕的元凶。这5个人都不肯认强奸,结果是定性成轮奸,最高的甚至被判了8年。而导致她怀孕的是这女孩子谎称15岁在网上约来的成年男性。他们是在1月14日由这个女孩子带着她闺蜜和两名男性一起发生的性关系。所以最后这个成年男性被无罪释放。
搞出这么个结果,女孩子和那五个未成年人家属都在坚持上诉认为不可理喻。因为按照这个判案,逻辑上就是这女孩子1月2日和10日刚分别被5个男孩子轮奸,就在14日约了自己闺蜜和两个成年男子一起自愿发生了性行为。逻辑不通啊。
这就是现在的一个问题。事情涉及未成年女孩子的这类案件,时常会出现她性伴侣人数太多,所以查起来耗时很长。一旦和她同龄的未成年人被抓了,进去之后耗时太长往往没办法无罪放出来。因为未成年人真的赔不起也赔不清楚。那么就是两个选择:认罪,家长赔钱,然后判缓刑记录封存自由身出来;不认,就是像上面案子一样重判。
懂这个制度的,多数家长就主动赔钱让孩子认罪了。而像上面这样觉得冤枉五个人都不肯认罪的案子,就会搞到最后没办法收场。
一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反过来到后面成了认罪赔钱消灾。
这个新现象被发现之后,都不知道该怎么配合制度来给大家介绍。#封存不意味彻底清除特定情况可查询#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