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岳钦禹 25-11-3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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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封存制度,也是一个普法教育。昨天狠狠的学习了一下,原来早在2013年就有封存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这条法律实施的对象是未满十八岁犯罪、五年以下刑罚的罪犯。未成年人犯罪是从轻处理的,五年刑期包含的范围就很多了。不仅仅是涉毒案件,还会有伤害、盗窃、抢劫、强奸等,只要是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都会封存。案件封存的人员,是可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普通招聘应该没问题,不过,如公务员招录、参军政审等肯定不行。

这次新修的治安处罚法第136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也就是说,封存对象也包括了成年人。感觉这次群众反对的并不是封存,而是不满涉毒人员也封存。对涉毒的零容忍,就是要歧视,这类人不配受到尊重和包容。如此大的民意反弹,应该慎重考虑。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