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关于“吸毒记录封存”的话题占据了热搜。
作为一名曾经在警法战线采访报道的一线记者,近十年的时间里,我跟着缉毒刑警们蹲守过很多个白天黑夜。在满是蚊虫的树木后,在破旧的出任务车里,一边蹲人一边听着他们讲述每一次抓捕背后的惊险。
涉毒人员大多是亡命之徒,抓捕行动往往危险万分。
有位老刑警跟我说过一句话,至今难忘:“干我们这行的,每次出任务都不知道能不能回来。”我参加过牺牲刑警的纪念仪式,看过他们年迈的父母、一夜白头的警嫂、以及年幼的孩子,哭得站不稳。
那种痛,是见过就一辈子都忘不了的。
我也多次去过戒毒所。见过那些吸毒者眼里的挣扎,他们发誓要戒毒,说得那么真诚斩钉截铁,可没过多久,你又会在那里见到他们。一位缉毒队长跟我说过:“但凡沾上这东西,哪怕戒了,十有八九还是会复吸。”
这是科学和现实,不是偏见。
有吸毒者才会有贩毒者,吸毒成瘾之后,“以贩养吸”也是常发生的事情。之前看过一句话说,花在毒品上的每一分钱,都是打在缉毒警察身上的一颗颗子弹。
正因为见过这些,当听到“吸毒记录”也会与其他普通的治安处罚记录一样被封存时,我觉得需要再考量。
毒品绝对不是普通的违法行为。它像一颗埋在身体里的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次引爆。
这不是歧视,而是无数案例证明的事实。
封存记录,等于告诉所有人:吸毒这件事,是可以“翻篇”的。这会在无形中削弱法律的威慑力,让那些徘徊在边缘的人觉得“试试也无妨”。
同样让我担心的是公共安全。
我了解“封存记录”不等于“清除记录”,这份违法信息只是被提高了保密级别,除非国家机关为了办案需要,或特殊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轻易无法再被查询到。
对于普通的治安违法,这样做的确是更人性化的做法;但对于涉毒行为也如此,难免会带来公众安全的隐患。
比如,所谓的“特殊单位”到底有哪些?如果学校或培训机构招聘老师、公交公司招司机、幼儿园招保育员,都无法查询应聘者是否有吸毒史,这等于在社会最脆弱的地方打开了缺口。一个有过吸毒史的人,我们真的能放心让他每天带着几十个孩子出行吗?
我理解并支持社会应当给犯错的人重新开始的机会。这份善意很珍贵,但它绝不能以牺牲整个社会的安全为代价,更不能漠视那些为缉毒献出生命的干警的鲜血。
至少,在重要岗位的招聘和任用中一定要排除掉重大风险人员,这是对公共安全最基本的负责态度。
因此,在“封存违法记录是社会进步”和“对涉毒人员必须零容忍”这两个对立观点的巨大争议面前,希望相关政策制定者能够慎重考虑,对吸毒这种严重行为,应当在统一标准以外设立特殊条款来区别处理。
比如建立一套独立、公开、透明的涉毒人员信息核查机制,确保所有关乎公共安全和未成年人安全的行业和岗位,都能够便捷、有效地进行筛查,以解决公众担忧。
有些底线,真的需要守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