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对毒品说不# 【西九龙站海关查获旅客携带含大麻成分电子烟烟油1枚】近日,西九龙站海关查获进境旅客携带含大麻成分电子烟烟油1枚,烟油净重0.44克。
西九龙站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对一名经海关监管区未申报的旅客进行调查。查验过程中,海关关员发觉其身上有刺鼻气味,随后在其口袋内查获电子烟1支、电子烟烟油1枚,烟油净重0.44克。该名旅客现场承认携带含有大麻成分的电子烟烟油。后经专业机构鉴定,该烟油含四氢大麻酚成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大麻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中,属于我国管制的麻醉药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施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