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是性剥削不是性压抑……以金钱换取性关系的发生背后就是有另一方可能被各种原因拖下水形成“性资源”的过程。
你关注嫖娼者能不能回归社会,考虑过被害拖下水的女性还有没有新生过吗?
缅北的活案例摆着,法律界经手的一年被逼被骗卖淫的案例不用我说有多少。
一个女的过一辈子就算凭借自己努力都逃不掉被造黄谣的氛围。
前不久,“学术妲己”才刚刚被辟谣的案例摆着。
围剿女性的问题还没解决。
我们的法学大教授开始操心一个“主动嫖娼的博士能不能找到工作”。
他嫖娼之前干嘛去了?二十年受教育经历干嘛去了?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