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赵宏还写过另外一篇文章《限制从业类处罚设定之反思》(http://t.cn/AXyPdaiX)
里面明确提到了对于吸毒人员限制从业处罚的态度:
如果说罪犯的再犯率还有相关的数据佐证,在吸毒、嫖娼等行政违法案件中,对违法者予以终身禁业甚至没有任何权威部门发布的有效数据作为评测其再犯可能的基准。公众一般会认为,吸毒者一般很难戒除,复吸率也相应很高,但实践中同样不乏成功的戒毒者。而且,即使科学数据能够证明,有违法前科者再犯或累犯的比例相较一般公民更高,这种通过一刀切的入口管制方式所进行的职业干预,仍旧是以牺牲个别当事人的职业自由和平等就业为代价,去促成抽象的公共秩序的实现。在手段选择上,其不仅未考虑是否存在其他可能损害更小的方式,整齐划一的规定也使执法机关彻底脱逸个案裁量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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