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法律界人士斥责对赵宏个人的攻击是“有组织攻击”,是在欺负学者,要形成寒蝉效应……此言差矣。一部法律从提案到审议到出台,法律专家学者在其中必然起很大作用,这是没法否认的,说是决策者的参谋也不为过,如果这个法不得人心,那么为其鼓与呼的参谋,自然免不了首当其冲成为质问的靶子。
当然,不是说谩骂学者就应该,但是,总得区分“应然”和“实然”吧?对普通大众来说,社交媒体是他们最直接、最便捷的表达意见的渠道。要求所有人都遵循一套严谨的法律程序来表达不满,“有意见你们去向立法机关提,别在网上骂人”这根本就不现实,而且听起来还有种官僚的傲慢。舆论场本身就是民意的一种粗糙但直接的反映,如果嫌部分民众说话不文明,就一律斥之为“有组织围攻”“下作”,把大量基于真实道德担忧的普通民众的质疑也赶到了对立面,这只能火上浇油,而非促进理性讨论。
手握权力者,不管是不是决策者,你权力比老百姓大,能运用自身资源影响老百姓生活,那挨骂是逃不掉的。在陕甘宁边区,指名道姓骂教员的老百姓都不止一位了,骂得可凶了,有要雷公劈死他的,有诅咒他早死的,有人因为当街骂得太脏,直接被抓起来了,教员指示把人放了:“骂人又不犯法,骂人也是提意见的一种方式嘛!老乡这样骂我,说明我们工作中存在错误和问题,需要查清改正。”深入跟骂人者了解情况后,发现是征公粮太多,导致老百姓有怨气,于是立刻指示当地减免——这才是人民政权该有的态度,无论什么法律和政策,本身都需要不断接受社会舆论的检验和再解释。
真心希望我们的法律专家能少一点“我是勇敢的少数vs愚昧的多数”这种心态,多去关心关心谩骂声背后的民意,尝试去理解“为什么公众对吸毒记录封存反应如此激烈?”这背后是对毒品巨大社会危害的痛恨,以及对公共安全风险的深切担忧。封存记录聚焦于保护轻微违法者(包括吸毒者)的回归社会权、隐私权,但吸毒者这个群体有其特殊性,他们的权利与公众的知情权、安全权之间存在明显的冲突。对于公众来说,知道身边的人是否有吸毒史,关系到交友、雇佣、婚恋等重要决策的安全感(甚至可能关系到日常生活的安全感),这是一个典型的“权利冲突”问题。如果对这个公众最为关切的争议焦点视而不见,那么谁其实才是对人不对事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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