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检察 25-12-0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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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2年同居不到10天女方被判返15万】结婚2年同居不足10天男子起诉离婚 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案件。2023年9月,袁先生与黄女士经媒人介绍认识,仅两个多月便登记结婚。然而,黄女士婚后频繁回娘家居住,且以各种理由拒绝与袁先生共同生活。两人登记结婚近2年,实际共同生活不到十天,导致夫妻间缺乏沟通、矛盾持续升级。经多次沟通无果,袁先生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黄女士返还彩礼、五金首饰、赠与款项及赔偿精神损失费。

调解过程中,法官指出,如今双方虽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实际共同生活的时间较短,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在法官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袁先生与黄女士自愿离婚;黄女士分期返还袁先生彩礼、五金折价款、赠与款项等共计15万元。 #法治微课堂# http://t.cn/AX2gNaH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