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路里_多拉贡 25-12-01 10:43

为什么“法律界的共识”让人看了来气
根源在于他们对“报复”这件事的理解和普通人不一样。
老百姓朴素思想里认为,法律是处罚坏人的,是替受害人报复加害者的,“惩恶扬善”就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杀人就该偿命欠债就该还钱,“报复”是天经地义的,你替被害人原谅罪犯就是慷他人之慨出门遭雷劈。
法律界认为的是,法律是劝人向善的,是改造人的,人是要得到“救赎”的。而“报复”是不对的,是野蛮的,文明社会是要“原谅”的,是给人第二次机会的。受害者想报仇怎么办?报仇是不对的,我替你原谅是在帮你做好事,这一波啊,又挽救了犯罪者,又挽救了受害者,救赎灵魂给人赎罪我真是上帝的牧羊人啊。

进而得出结论:我这种人不当人上人,谁当人上人。

不单给自己的德不配位找了个廉价的理由,还能通过鼓吹这种歪理来给自己招揽生意,毕竟好人谁请他们辩护啊。又能挣钱又能占领道德高地,名利双收,又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就是一种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坏。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