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牛说灋
25-12-01 12:40

【朔州赵秀莲案】赵秀莲惹了谁?朔州的天为何既要夺她自由又要劫她财?@山西朔州中院 @朔州检察 @朔州市政府网 @朔州政法 @朔州朔城区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从赵秀莲被朔州司法当局盯上
看司法箩网的编织手法儿
202511月28日在山西朔州朔城区法院审理赵秀莲等二十二人涉“恶势力”发回重审开庭时,赵秀莲案的辩护律师对朔城区法法院的庭前会议报告结论,继续提出异议。
本案的辩护律师,大都提出本案不宜由朔州市辖区法院管辖,因为本案的刑事立案启动程序严重违法。
原庭审公开的案卷信息显示,朔州市公安局才是赵秀莲案真正的侦办指挥机关。
因从2022年6月份朔州市公安已指定右玉县公安侦办管辖后,朔州市公安局 7月份还在自行向全社会公告公开征集赵秀莲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
朔州市公安局指定与案件没有任何连接点的右玉县公安局侦办,完全不符合刑事诉讼关于地域管辖的法律规定。同时在本案立案启动之前,2019年平鲁区公安局也受理过关于赵秀莲的被举报材料,最先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是平鲁区公安局,根据优先管辖原则,平鲁区公安局具有优先法定管辖权,朔州市公安指定右玉管辖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由此可见,可见指定管辖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把案件侦办工作控制在可操作的范围內。
在本案发回重审后的朔城区法院管辖依据也来源指定管辖,本案2024年11月8日朔州中院的指定管辖决定书系朔州市中级法院主动联系商情朔州市检察院后的指定,这样等同于法院主动追诉刑事犯罪,这违背了法院的被动性、中立性的原则。
直到今天,出庭公诉的朔城区检察院都没有朔州市检察院的指定管辖决定书。也就是说本案朔州中级法院主动沟通朔州市检察院后指定朔城区法院相对应的朔城区检察院管辖也没有合法的法律文书。
辩护人强调,朔城区法院庭前会议报告,内容上是原公安侦查机关对辩护人所提出异议的一纸自我辩解的回复,甚至是对自己侦办证据相关的自我直接认定,这充分表明了,该庭前会议报告并未解决对被告人有利的关键证据必须要调取到庭的问题。
辩护人庭前会议中多次反复申请法庭调取赵秀莲等无罪、罪轻证据,皆不调取到庭,就要强行推动开庭审理。这样就有必然造成无罪证据无法展现在法庭,结合目前合议庭庭审的态势,本案庭前准备工作是完全没有达到证据必须在法庭上提供与展示的基本要求的。
如果证据不出现在法庭,这势必造成庭审程序被虚化,前不久国家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强调的要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若本案的合议庭仍就坚持庭审程序无重要证据到庭的情况下强行继续进行,便是在对抗会议精神了!。
12月28日合议庭因程序问题进行暂时休庭,同时宣读下周一继续开庭……

几句题外话:
看了赵秀莲几张被捕前的善举照片,有种慈善明星的感觉。恐怕“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不幸诅咒落在了她的身上!某些地方权贵可能有人妒忌她的名声,又有人惦记她的富贵,于是乎,一张萝网便向她张开了……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