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冬雨维权胜诉
被告苏某某曾公开发表的关于周冬雨的部门言论,已构成对周冬雨名誉权的侵害。
法院判决苏某某向周冬雨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判决生效后,苏某某逾期未履行致歉义务,周冬雨申请强制执行。
#网民造谣曾志伟周冬雨被判道歉##周冬雨告黑维权案胜诉#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