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 25-12-0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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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停车位男子模仿施工人员自己画##男子擅自画停车位被罚2000元#】近日,上海徐汇警方查获了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案件。一男子为图停车方便,竟模仿施工人员身穿反光背心,头戴安全帽,用白色喷漆划了两个“车位”。划完标线后,他又掩耳盗铃地换了一身新衣服,驾车停入了崭新的“车位”。目前,该男子已被徐汇交管部门依法处以2000元的罚款,同时,承担道路恢复费用2200元。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李大伟律师表示,在城市公共道路场景中,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明确,“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道路的核心功能是保障通行,私划车位属于擅自占用道路的非交通活动,直接违反该条款。同时,根据该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停车泊位施划主体应为政府相关部门,个人无权擅自操作。从法律后果来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明确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事件中,该男子还违反了《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或者损毁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不得以安装地锁、划设标线等方式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规定。此类行为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立即恢复原状;拒不恢复的,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文字 刘丹 视频 郝雅欣) http://t.cn/AXyLSey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