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 圣经
法官 = 世俗牧师
司法解释 = 神学诠释
最高法院 = 神学法院
圣经就是法律文本,判例。
信徒和教会辩论,就是律师与法庭辩论。
教义辩论就是法理辩论。
基督教不断的分裂,就是不断的上诉。
解释不同就是新教拍。解释不同就成了新案例。
文本是固定的,解释不固定,分裂是正常的,来个新教派。
宪法是固定的,判例不固定,上诉是正常的,新法律合法。
社会问题用诉讼解决,诉讼可能推翻之前的解释,最高院就是教廷大会。
为什么美国政治极化?
大家分属不同教派,当然极化,欧洲那边还打了多少年仗呢。
这就是为什么大家一直说美帝那玩意像辩经。
那不是像,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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