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帆理论法 25-12-02 07:09

保护不了少数人的法律,最终也保护不了任何人。

前两天我在公众号写了两篇关于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小文章,再谈治安违法封存制度:一次违法就应该被永久地钉上耻辱柱吗?也来聊聊治安违法封存制度本来只是想讨论一个制度设计的合理性,没想到却引来了很多情绪强烈的留言,其中最常见的一句就是:“如果你有女儿,你愿意她和一个瘾君子交往吗?”

如果换位思考,我完全理解提问者的感受。

作为父亲,我当然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和一个吸毒的人走得太近。我也希望她生活在一个天使的国度,所有人都纯洁、温暖、善良,没有犯罪,没有阴影,没有任何可能的伤害。但遗憾的是,这样的世界只存在于想象中。现实生活从来不完美,社会由千万个普通人组成,也会不断出现各种问题、偏差甚至罪恶。

父母心里那点常见的担忧——“养儿怕变坏,养女怕受害”——大概是跨越时代和文化的普遍心理。我们希望子女平安顺遂,不遇坏人,不走弯路。

然而,愿望再美好,也没有办法成为现实的保证。

世界上不存在可以让人永恒不犯错的疫苗,也没有一种制度可以保证我们和我们的孩子永远站在“干净”的那一边。我们也许可以说自己一辈子不会碰毒品,但我们无法保证子女不会遇见一个吸毒的人,也不能保证他们永远不会因为一时冲动做出错误的选择。

也正因为如此,我特别想追问那些对吸毒者深恶痛绝的人:如果某一天,不幸成为瘾君子的,是你的孩子,你会希望社会怎么对他?

有人在微博上说,如果自己的子女吸毒,他会“弄死他”。

这种极端的情绪我可以理解,却无法认同。子女虽然由父母养育,却是一个独立的人,一个拥有尊严、权利与生命价值的人。我们没有资格决定他活着还是死去。更重要的是,杀掉一个犯错的人,并不能消解毒品问题,也不能消解痛苦,只是在情绪的驱动下做出另一个极端的错误。

我的想法一直很简单:如果我的亲人万一染上毒瘾,我当然希望他能被强制戒毒、被惩戒、被教育,但我也希望他在经历这一切之后,路没有完全被堵死。他必须付出代价,但他不能被永远驱逐出社会。他必须承担后果,但还应该保留重新开始的可能。

有人说这不现实,吸毒者复吸率那么高,很多资料显示六成到九成以上,那还谈什么希望?

我承认,从概率上看,吸毒者的确很容易复吸。但正是因为复吸率高,我们才更需要建设一个能够接纳他们、监督他们、帮助他们的社会,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把他们彻底推到社会的外侧。

一个人越是被歧视、被孤立、被打入另册,他越可能绝望,越容易破罐子破摔,在绝望中走向更严重的犯罪,从而给社会带来更大的风险。

在治安处罚封存制度出台之前,普通公众本来就没有权利查询他人的治安处罚记录。真正造成歧视的,是一些单位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而其中往往会把治安处罚一并体现出来,使得当事人在就业和生活中遭受本不该有的排斥。

因此,封存制度的核心不是减少公众知情权,而是限制公权力随意泄露个人的处罚记录,减少滥用,让当事人在完成处罚后能够尽可能正常地融入社会。

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承认一个基本事实:在我国法律中,吸毒是治安违法,不是犯罪。它与制造、贩卖、运输、走私和大量持有毒品等行为有着根本区别。

我们在讨论吸毒者的问题时,不能把他们直接与毒枭混为一谈。缉毒警察牺牲生命对抗的是毒品犯罪,而不是那些在治安范围内挣扎的吸毒者。

当然,从逻辑上说,吸毒者的确制造了对毒品的需求;有需求就会有供给;毒品作为违禁品,供给稀缺,利润惊人,毒枭才会愿意铤而走险;毒枭铤而走险,人民警察才会付出生命。这个逻辑链条成立,但它并不意味着我们应当对吸毒者一棒子打死,而应当思考如何减少需求。

减少需求可以有硬的方法,也可以有软的方法。

硬的方法极端一点当然是死刑,但我们已经普遍认为吸毒不适合以死刑处罚,这意味着我们承认吸毒者仍然是可以教育、挽救、重新社会化的人。那么剩下的“硬”手段就是强制戒毒。

软的方法,就是尽量给他们回归社会的可能性,而不是让他们在社会结构上被永远打入黑名单。

到这里,问题的本质其实非常清楚: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不能保护少数人的利益,那么最终保护不了任何人的利益。

因为没有人能保证自己永远是那个站在“多数的一边”、站在“安全区”的人。历史上太多例子告诉我们,制度从来不是为“别人”设计的,它最终会反作用到每一个人身上。

商鞅制定严刑峻法时,肯定没想到自己最后会因法自毙;蔡京作为北宋“六贼之首”,一生权势滔天,却在被流放之时感慨:“非不知也,将谓老身可以幸免。”

制度对每一个人都是双刃剑,任何以为“坏事永远不会落到自己身上”的想法,都不过是侥幸心理。

我们今天讨论的,不仅仅是吸毒者能否被接纳,而是一个社会如何对待犯错的人,一个国家的法律怎样在惩罚与救助之间找到平衡,人们如何在保护自身安全与维护普遍正义之间找到更高层次的共同利益。

一个人犯了错,需要承担责任,但不能被剥夺重新做人的可能;一个社会需要防范风险,但不能让恐惧驱动制度走向极端。

我们所有人,包括我们的孩子,都在这个制度中生活。我们既希望制度严厉,又希望制度温暖;既希望社会安全,又希望每一个个体不被轻易放弃。

保护少数人,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愿每一个犯过错的人,都有重新站立的可能;愿每一个遵守规则的人,都能得到规则真正的庇护。

愿我们讨论制度时,多一点理解,多一点理性,也多一点勇气——承认一个事实:我们都是人,都可能犯错,因此都需要一个既坚硬又温柔的法律体系。

只有这样的制度,才值得我们所有人托付未来。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