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应该暂停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吸毒信息封存条款的实施,及时出台专项法律解释,对该条款“打补丁”!
清华的劳冬燕教授,是我持续关注的法学研究者,对其法学理论研究非常认可;但是,此次她的关于吸毒信息封存观点不能被同意。
应该讲,对行政处罚信息封存避免终身影响是一个先进的法律概念;但是,任何先进的法律概念要落实成为一项现实的社会管理制度,一定要具备实施的条件和基础。
清华的劳冬燕教授,包括北大的赵宏教授,排除学术研究外,平时直接接触到吸毒人员几乎为零。一直生活在象牙塔的学者是不能全部感受到烟火市井生活中的普通百姓的体验。
这一次,我作为曾经担任过公安戒毒所所长的刑事律师,要讲一句:
现阶段,对全部吸毒信息实行封存,不符合现实社会实际!
全国人大应该暂停该条款的实施,及时出台专项法律解释,对该条款“打补丁”!
#我反对吸毒人员档案封存##吸毒档案封存#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