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网上的讨论,对毒品的危害,法官,律师们的认知,远比法学教授深刻。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院的教授,应该更多的来自法律实践一线的法官和律师,而不是埋头书斋,鹦鹉学舌,只会照搬西方法律的书呆子。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