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日#这些交通细节,关系日常出行安全。今年12月2日是第十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面对道路交通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公安交管部门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行人角度出发,对一些常见却容易忽视的交通细节予以提醒,推动形成文明交通共识。机动车驾驶人——分心驾驶造成“龟速行驶”“绿灯不走”,会引发安全隐患。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驾驶人安全研究部负责人巩建国介绍,分心驾驶是导致“龟速车”出现的主要原因,常见行为包括接打电话、刷视频、操作导航等,还有些新手驾驶员潜意识里认为“越慢越安全”。“日常道路通行中,个别车辆在道路通行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行驶速度远低于正常水平的驾驶行为被称为‘龟速行驶’。”巩建国说,“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车辆行驶速度普遍较快的情况下,车辆间速度差越大,事故概率越高,后方驾驶人难以及时发现前车的缓慢行驶状态,导致采取紧急制动或变道等避让措施,极易引发追尾、侧碰等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提醒:重载车辆、新手驾驶人等慢速群体尽量使用右侧车道通行,减少因较大速度差导致交通拥堵或事故。此外,驾驶人应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交通状况和车辆速度变化,保持与交通流相对一致的行驶速度,避免为省油省电而低速通行,更应杜绝分心、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绿灯亮了还不走,故意堵在前头,这违法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判断“绿灯不走”是否违法,在于“是否有正当理由”。若绿灯亮起后,前车长时间保持静止且无故障、无避让行人等合理原因,即可认定为故意妨碍交通。此时,后车车主可直接留存证据在相关平台进行举报。如今,智驾车辆越来越多,驾驶人应该怎样安全使用自动驾驶功能?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国市场销售的汽车所搭载的智驾系统都未实现“自动驾驶”目标,驾驶人才是最终责任主体。如果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脱手脱眼”,不仅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及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得抢占机动车道、违规载人。公安交管部门提醒:骑行电动自行车务必坚守安全底线,自觉在规定车道内顺向行驶,保持安全车速与车距,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转弯、横过道路时提前观察、谨慎通行;骑乘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同时严格遵守载人规定;不擅自改装车辆、加装影响安全的设施;骑行时保持专注,牢记“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的安全准则。行人——遵守信号灯,走过街设施,也应观察路况、警惕转弯车辆盲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上海市公安局交管总队事故防范支队一级高级警长邱忠表示,有观点认为,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比更易遭受伤害,属于“弱者”,一旦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应该承担更大的事故责任。“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机动车驾驶人确实需要注意避让行人,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人在交通出行中具有天然‘豁免权’,而是要根据造成事故的原因、违法情况等来综合分析判断在事故中的责任。”交警提示:行人除了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外,也要避免走路低头看手机,即使走在人行横道上也要注意观察道路情况,特别是对转弯车辆、大型车辆,警惕其视线盲区,保证自身安全。(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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