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日发布新一批惠台利民政策,当中首次涉及Livehouse演出领域,表态支持台湾艺人前往榕城(福州)进行表演,尤其是“小型营业性演出”,意即在Livehouse或小型剧场举办的演出活动。
相关要求是演艺团队中台湾艺人数达5人以上,且表演曲目时长占演出总时长超70%,会给予主办方补贴,按照台湾艺人演出合同金额的40%给予奖励,单次审批演出时间段内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2万元。
针对演出活动进行补贴的政策在近年并不稀奇,目前有相当多的二三线城市都有针对大型演唱会进行补贴,金额动辄数十万乃至上百万单场,原因在于大型演唱会能给当地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吸引数千上万外地观众前来,包括当地的酒店业、餐饮业、旅游业均会受益。
但针对Livehouse这类小型演出的补贴,而且限定台湾籍艺人,我还是首次看到,毕竟Livehouse的观众人数有限,经济效益也有限,过往通常难以纳入补贴范围。
福州在地理位置上离台湾很近,但不是巡演的必经之地,今年仅有椅子乐团、当代电影大师、无妄合作社、旺福、VOOID等台团有在福州的Livehouse举办巡演专场。
不晓得政策落地实行后,是否会吸引更多台湾音乐人将福州纳入巡演行程,同时也好奇,这一政策是否会扩散到福建全省甚至其他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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