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郎说事
25-12-03 08:39 微博认证:超话粉丝大咖(郎摘新闻超话)

#女生诉父亲付研究生生活费被驳# 此事,我支持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及司法解释,父母仅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因残疾、重病无法维持生计者负有抚养义务。而女生小琳已23岁、身体健康且正接受研究生教育,不符合法定条件,其父亲已无继续支付费用的法定义务。

话说这女生真的少了点自立意识,这么多年来,其父倾尽收入支持其完成本科教育,而研究生阶段,自己本可通过助学贷款、勤工俭学自主、自立,感不感恩的且不说,居然选择诉讼给父亲施压。

好在法院依法否决了其诉求。当然,女生的父母家庭教育也存在一定问题,然清官难断家务事,咱就不多扯了。#微博热点快评# 微#全网热点共创计划#

发布于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