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又被人说是“骨子里的厌女”。
我颇莫名其妙。
为了省事儿不招骂,我很久没写过和男女相关的内容了呀?
直到看到这条图片评论,我明白了。
因为我写了一个故事,一位大龄未婚的女生与她的原生家庭。
我整个态度是“怜惜”的:可惜她的大好韶华。
而这个就被认为是“结个婚就有优越感”了吗?
这……
只能写:大龄未婚的女生,显年轻,显年轻,显年轻。
我想了想:能不能改变风格?
问题是,我不止认识三十以上未婚未育的,还有四十以上未婚未育的,五十以上未婚未育的,六十以上未婚未育的……
说她们“命好、命很好、命太好了”真说不出口。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