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法律界和法学界有种非常错误的神圣印象,一说“法律专家”,就本能的觉得这人肯定德高望重学识渊博品行高洁。
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刻板印象。
这个行业尽管天天把法律挂在嘴边,但其道德水平并不高于社会其他群体。
之前,法学界有个常用的捞钱路子,就是开“案例研讨会”。
啥意思呢?
某有钱有路子的人打官司,觉得自己可能会输,想给法官施加点影响,就可以想办法召集这种“案例研讨会”。
通过有路子的人帮忙组织,花一笔数额不菲的车马费,把国内某些有身份有地位的“法律专家”请到一起,“研究”自己的案子。
当然,为了规避责任,研究前例行签个保证,保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完全属实没有造假。
专家们都合法合规拿了案件一方当事人的钱,研讨的材料也都是金主单方面提供的,你觉得“研究”结果会是啥样的?
那必须是金主爸爸应该赢啊。
然后,这些德高望重的法学专家在“研讨结果”上签字,形成最后的“学术意见”。
当事人拿着这个东西,去给法院施压。
中国法律圈就那么大,很多法官和法院领导都和这些德高望重的专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就算没直接联系,一般也不敢得罪这些人,公然以和“研讨结果”不一样的判决打这些大佬的脸。
这种收钱给案件当事人出“学术研讨意见”的事情,在法律界非常普遍。
这个群体的道德底线之低,可见一斑。
神奇吧?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