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25-12-03 17:14 微博认证:《广州日报》官方微博

【#盗窃学生财物的保安竟是有前科人员#!检方建议:须严把保安员“从业关” 】今年7月,浙江宁波某高校多名学生发现宿舍内的财物失窃,累计损失达1万余元。该案最终查出,盗窃者是学校新入职的保安王某。王某曾有盗窃前科,其承认,他在陪同清洁工进入宿舍后,留在现场实施盗窃,并说赃款已全部挥霍,无力赔偿。近日,王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审阅案卷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但背后问题值得深思:一个有盗窃前科、被判处有期徒刑刚刑满释放不久的人员,如何能顺利入职保安队伍?

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保安员。且根据相关办法,申领保安员证应当符合“品行良好”等基本条件。然而调查显示,招聘王某的物业公司既未核实其保安员证,也未对其背景进行任何审查,导致制度形同虚设。针对此案暴露出的行业管理漏洞,当地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严格执行保安员资格准入审查,彻底排除有故意犯罪记录的人员。

检察院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联合有关部门推动辖区内安保人员招录程序规范化,完善校园治安管理机制,并提醒广大物业及保安服务公司严把“从业关”,落实管理责任,严防“灯下黑”。(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