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首尔高等法院对金世义等违反《公务员选举法》进行二审宣判。法院训诫:言论自由不是散布无根据怀疑的理由。法院批评姜容锡与金世义称“这是为了公众知情权的正当批评”的辩解,指出:“知情权是基于真实的权利,而不是基于毫无根据的怀疑。”
【“李在明少年管教所言论”——姜容锡二审由罚金改为缓刑】
■ 二审推翻一审无罪,认定“少年管教所”相关发言为虚假事实
■ 法院称其行为“损害选举公正性及选民自由意志”
■ 姜容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社会服务40小时
(首尔=韩联社)记者李道昕报道——因在第20届总统大选前散布关于李在明总统的虚假事实而被起诉的YouTube频道“横 竖 研究所”(简称“GSR”)律师姜容锡,在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需履行40小时社会服务。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6-1部(审判长郑载五、法官崔恩廷、李睿瑟)3日推翻了一审对姜律师1,000万韩元罚金的判决,改判为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命令其完成40小时社会服务。
前MBC记者金世义一审被判处700万韩元罚金,二审维持原判。
两人因在YouTube频道中声称“李总统少年时期曾被送往少年管教所”等内容而于2022年9月被以公职选举法违反罪起诉。
他们还曾就2021年11月金惠卿女士在住所受伤事件,提出所谓“因李总统出轨而有婚外子女,夫妻争吵中发生跌落事故”的质疑,也因此受到指控。
■ 二审认定“少年管教所”发言构成虚假事实
二审法院将一审认定为无罪的“少年管教所”相关发言改判为有罪。
一审法庭曾认为,该言论“仅属于暗示总统曾有不良经历或提出犯罪前科的疑惑,不足以认定为具体事实的指称”,因此判决无罪。
但二审法院认为,姜律师虽以“独白形式”呈现,却在节目中通过间接、迂回方式暗示虚假事实,并加入具体细节,足以让一般选民相信李总统曾进入少年管教所,乃至可能影响民主党提名他为总统候选人的判断。
法院指出,该言论“直接导致选民对候选人的道德性、遵法意识形成负面评价,进而损害社会信任”。
法院强调:“候选人青少年时期是否曾被送往少年管教所,或是否涉及不伦及婚外子女,这些内容不仅对选民判断至关重要,同时也会严重损害个人名誉。在大选前散布此类疑惑,属于严重侵犯选举公正性及选民自由意志的犯罪行为。”
■ 其他指控的二审判断维持原判
关于“因出轨生下婚外子导致夫妻争吵”这一言论,一审认定为有罪,二审维持;关于“金惠卿女士可能是在夫妻争吵中跌倒受伤”的说法,一审认定为无罪,二审亦维持。
一审认为,“跌倒受伤”相关说法属于当时社会舆论中广泛流传的质疑,“在合理推测范围内”。
但关于婚外子女的指控,法院则指出,“从未出现任何客观依据,不能视为具有相当理由的质疑”。
■ 法院训诫:言论自由不是散布无根据怀疑的理由
法院批评姜容锡与金世义称“这是为了公众知情权的正当批评”的辩解,指出:
“知情权是基于真实的权利,而不是基于毫无根据的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