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毒违法记录”封存,可以有结论了】
吵吵嚷嚷这么多天,我认为,应该下结论了。吸毒不光荣,应该终身悔恨,记录不应当封存,应当随时让用人单位知道。
轻微打架谈不上光荣,但是悔过了、不再犯就好,记录可以封存,不封存也没关系。又不是说不清楚。
嫖娼这个事,悔过了、不再犯,也可以封存。如果再犯,就解除前边的封存。
把封存当作文明,是狭隘的标准。承认错误才是文明。德国总统承认侵略有罪,这个态度就是文明,而不是说不提侵略才是文明。
中国不需要给吸毒开口子,完全没有必要。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