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上学时候上课探讨卖淫合法化我是反对派,废除死刑我是反对派,然后被视为不具备先进法律思想的人。毕竟欧美废死派是主流。
那时候我也反思我是不是「太土了」,现在我理解了,我只是具备一个普通人朴素的道德观、法治观。
法律不是为法律工作者存在的,法律是为千千万万社会大众存在的。
发布于 江苏
以前上学时候上课探讨卖淫合法化我是反对派,废除死刑我是反对派,然后被视为不具备先进法律思想的人。毕竟欧美废死派是主流。
那时候我也反思我是不是「太土了」,现在我理解了,我只是具备一个普通人朴素的道德观、法治观。
法律不是为法律工作者存在的,法律是为千千万万社会大众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