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宪”在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监誓并讲话。
宣誓仪式现场气氛庄严,国徽高悬,国旗鲜艳。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午9时,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宣誓结束后,省检察院党组号召全体检察人员以责履誓、以行践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奋力推进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贡献龙江检察力量。
省检察院2025年度新任命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员额检察官、新入职检察人员共计94名同志参加宪法宣誓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