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汉谟拉比 25-12-0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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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问了一个曾考公上岸的朋友关于政审的事情,我意思是报名时审核不出学历重叠吗?他说有可能的,报名人数太多了。看这个主要是这个词条#学历重叠为何到政审环节才发现问题#我觉得很困惑,这个事是怎么发生的。
事情大概是四川射洪市的税女士事业单位考编综合成绩第一名,很厉害,进入政审环节时,却被一纸“学历重叠”的理由判定为不合格。
我们看她的求学经历,还是很励志的。2015年8月,她入读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中专,随后于2015年10月参加成人高考,被川北医学院护理专业录取,这意味着她的中专与成人大专学历存在时间重叠:中专学习期为2015-2018年,成人大专则为2016-2019年就读。
我特别去查了《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第二大项报名条件,成人高考报名条件明确要求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税女士报考成人大专时确为中专在校生,表面上不符合规定。
然而,矛盾之处在于,不仅税女士成功报考并获得了国家承认的学历,而且当年的教育政策似乎允许这种学习路径。我看新闻里说,“当地招考部门又称她符合报名条件,其依据是当年的全国成人高校报考条件”。而射洪市卫健局作为用人单位,则认定其学历取得途径违规。
当教育部门认可一种行为并颁发正式学历证书,另一个部门却在十年后否定其合法性,这不仅对考生不公,也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招考政策打架后果为何让考生承担#
我的看法是行政机关不应轻易推翻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如果税女士的学历确实存在违规情况,那么责任也应由当年的审核部门承担,而非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法不溯及既往,我觉得如果后期出台相应法律,对于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可以考虑设置“追溯豁免”条款,比如税女士这类已完成全部学业、学历真实有效的情况,不应简单以“不合规”否定其努力成果。代入一下她,觉得好绝望啊。
税女士案例折射出我国继续教育政策的系统性矛盾。一方面,我们鼓励终身学习和学历提升;另一方面,政策衔接不畅制造了隐形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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