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怡然自乐 25-12-04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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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云姐妹给科普了。

签字权问题:在医院办理一些需要直系亲属签字的手续时,儿媳可能没有签字权。因为法律上,直系亲属通常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医生可能会要求儿媳的丈夫、公公或婆婆的女儿来签字。

那么,妻子授权谁来签字同意做手术时,是否可以选择自己的父母,而不是丈夫来签字,这样就不至于出现夫家签拒绝手术同意书而送死?之前就有那样的新闻,产妇痛得受不了,要求做剖宫产,夫家不同意剖宫产,要求她顺产,产妇最终……

我这次看了手术授权文件,是本人授权谁来做xxxx,但我没细看条款。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