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里面人血馒头的价钱是“一包洋钱”≈华家开茶馆一辈子的收入
看似很夸张,但刚刚研究了一下,其实在清代,这根本不算什么…18世纪方苞的《狱中杂记》记载:一个死刑犯,如果给钱可以刺心,不给钱,砍断四肢还不死……这还没完……尸体砍头,富人家里给几十上百金(1金≈1两白银)可以领取头颅,穷人要剥光衣服……
秋后问斩的时候,皇帝没勾到的幸运儿,如果没给钱,也是会被狱卒绑到重伤!
“木讯”=夹棍,打板子等,20两白银,休息一个月康复;120两,第二天能走路~amazing!
注:清代普通家庭一年15-35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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