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小将在国内球迷关注度走高的情况下,其在西班牙对未成年人比赛直播的合法性成了很多人拿出了质疑董路团队的话题。
作为身为在西班牙的华人,也是西班牙未成年人足球赛事的经历者,不可回避地思考这个问题。今天,就这个敏感话题谈一谈相关法律,实际操作的可行性,以及自己的一些看法。
首先,质疑者有没有法律依据?答案是:有。
但是,未成年人比赛并不是完全不可以拍摄和传播,但拍摄的方式和前提,以及用途不同可能会造成大相径庭的结果。
在欧洲,未成年人的足球比赛是公开的体育活动。所有参赛球队、任何家长甚至是观众都可以录像。但是,只可私用,不能上传互联网。只要你把画面“公开传播”,这件事就不再是“小事”,而是法律意义上的“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
在欧盟,“可识别未成年人影像 = 个人数据”
而未成年人,又是欧洲法律里保护最严的群体。
更进一步,如果直播和公开发布涉及“收费”,就会上升为‘商业行为 + 数据处理’,对于没有资质的传媒机构和个人会触及更大的法律风险。
简言之:未成年人足球比赛可以拍摄。但是,直播和公开发布,需要满足更多法律保护性条件。
在欧洲,在西班牙,涉及未成年人内容公开发布等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四大法律法规:
1)GDPR(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GDPR 是整个欧洲最重要的隐私法,重点条款:
第4条(1):将“可识别自然人的影像”定义为个人数据
第6条:处理个人数据需有合法基础
第8条:未满16岁(各国可降至13岁)必须获得监护人同意
第9条:未成年人影像属于敏感数据,需要特别保护
也就是说:
只要你的直播画面里出现了“别人家孩子的正脸”,你就需要获得他父母的同意。否则属于违法处理个人数据。
(插一句:听前国脚微博披露小将出国比赛家长都必须要签肖像权许可。这一点要给小将团队点赞,作为传媒机构在欧洲拍摄发布孩子正脸是经过家长许可的,这是很有法律意识的正确做法。)
2)西班牙 LOPDGDD(个人数据保护及数字权利法)
西班牙对儿童影像的保护比 GDPR 更严格,尤其涉及公开传播(difusión pública)。
LOPDGDD 明确规定:
未成年人的影像受特别保护
未经家长授权不得发布
针对的是传播和发布。即使在公共场合拍摄,也不能随意公开传播
这意味着:
“比赛在公共场所” ≠ “你可以随便直播”
3)“肖像权”相关法律(西班牙《民法典》+《肖像权法》Ley Orgánica 1/1982)
重点原则:
未成年人肖像受最高级别保护
未经监护人授权,不得拍摄、使用、传播
体育赛事不意味着放弃肖像权
4)FCF / RFEF 行业内规(实际最常遇到)
加泰罗尼亚足协(FCF)和西班牙足协(RFEF)通常规定:
家长可以为私人用途拍摄
不得在社交媒体上直播整场比赛
不得未经授权发布包含其他未成年球员面部的影像
很多俱乐部甚至在家长手册里写得很清楚:
“禁止家长直播未成年比赛。”
回到重点,在足球比赛中,常见的比赛画面大多是中远景:跑动、对抗、射门、团队配合。如果这些画面并不聚焦某个孩子的脸部,不构成“近距离、可识别的未成年人肖像”。那么如果想把比赛画面在网上公开发布,并非完全不可行。但是,必须要遵守明确的发布规则。
简单总结,从低到高一共四个级别。
1.发布录像(免费)
2.直播(免费)
3.发布录像(收费)
4.直播(收费)
如果要达成这四个级别分别需要的许可是:
Level 1:免费发布录像
需要的许可:赛事主办方/俱乐部的“允许公开发布比赛画面”许可
(如果没有可识别的未成年人特写,这一等级不需要单独向家长收取影像授权。)
Level 2:免费直播
发布对象:实时转播比赛画面(赛事中远景为主)
需要获得:赛事方/俱乐部的直播许可
Level 3:收费发布比赛录像
发布对象:付费购买的完整比赛录像(中远景)
需要获得:赛事主办方明确的“商业使用比赛影像许可”
因为这一步已经属于对“赛事内容”的商业开发。主办方通常需要:
• 书面授权
• 明确收益方式
• 明确是否允许转售
• 是否需要与主办方分成
Level 4:收费直播(最高敏感级别)
这是所有发布中门槛最高的一项。即使画面不可识别人脸,也仍然属于商业转播赛事内容。
需要获得:
(1)赛事主办方的“商业转播权”
重点包括:
• 是否允许对比赛进行收费直播
• 主办方是否参与分成
• 转播范围(公开/内部/仅家长)
• 是否允许同时回放
• 是否允许未来再利用(如赛季合辑)
(2)直播平台的商业使用许可(根据平台要求)
(3)直播中须保持“不对未成年人做可识别呈现”
(4)必须关闭或严格审核弹幕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直播收费的平台并非西班牙或者欧洲能看到并且登录的平台,所以对于比赛发布是否收费,这是一个盲区,赛事方或者俱乐部是无从知道的。但是,这对于收费直播发布方来说,暗藏极大的法律风险。
我相信董老师团队在海外收费直播上出现的争议大概率是因为他们欠缺专业传播机构经验、不了解当地法律法规造成的,而非明知故犯。因为这不单单是几块钱的事情,这也关系涉及到小将团队在国人及海外大众眼里的形象。
最后提一句:昨晚看到通知显示我被小将相关的某粉丝群给移除了。这个微博群我一年前因关注留洋小将加入,但是这一年都没有在群里说过话,每天提示有999+的未读消息,但确实没有时间一条条去翻看。
在我眼里,董路是一个敢于创新不走寻常路的探索者,那么追随他的小将粉丝群体愿意接纳什么样的人呢?目前看来,好像我这样的,一部分人是无法接受了。
#海外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