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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07 14:43 微博认证:海报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

【#乘客搭扶梯没看路摔倒状告地铁公司# 】#乘客没看路摔倒起诉地铁公司要赔偿#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一则案情:2024年3月某日的早高峰时段,郭某在某地铁站搭乘下行扶梯时,因扭头与同行人员交谈,未注意脚下梯级运行状态,亦未紧握扶手,导致在扶梯过渡至底部平面时未能及时抬脚而摔倒。

郭某认为,地铁公司在早高峰时段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遂将地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

庭审时,地铁公司举证指出,事发扶梯贴有11处安全标识、循环播放安全广播,且经定期维保确认设备运行正常。监控亦显示扶梯运行平稳,其他乘客通行无碍。

深圳宝安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地铁公司已经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郭某遭受的损害并无过错。法院依法判决驳回郭某的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http://t.cn/AXyNdlE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