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有三个文件非常值得重视:《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和《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这三个文件,都是立足于长远。
保险的风险因子下调,将释放出流动性投资于股票,提供了增量资金;基金薪酬改革,将更好的推动基金收益率和薪酬挂钩;当然,最重要的是《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监管的行政法规,意义重大,条例在多个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和创新:
一是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监事会职权,实现了监督模式的转型升级;
二是建立了财务造假收益回溯制度,对造假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经济约束;
三是首次明确了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追责机制,实现了对造假生态链的全覆盖打击;
四是设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体现了监管思路的重大转变。
不管怎么说,吴村长还是真的在干实事,一点点的弥补漏洞,对市场来说,算是长期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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