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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流动摊点经营者:
欢迎您到南宁投资兴业、创业。
《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占道摆摊设点、沿街叫卖。违反规定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无照经营经劝阻无效的,可以扣押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没收违法所得。
为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请您自觉遵守南宁市相关法规规定,不占道经营。
我城区已规划设置有临时规范经营摊区,如您有经营需求,可进入摊区集中经营,联系方式如下:
1.可扫描二维码进入青秀市集小程序,选取进入适合您的临时摊区或农贸市场,通过程序内的入驻咨询功能联系运营方。(来源 | 青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