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公安
25-12-08 15:23 微博认证: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无证醉酒驾驶三轮车,无视交规酿事故,受伤负全责!!!】#违法案例曝光##文明交通礼行天下# 11月20日,赵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行至蓬溪县大石镇大吉路1km+500m处时,因操作不当侧翻于路面,在向前滑行时又与对向行驶的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赵某受伤、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到达事故现场时,发现驾驶人赵某满身酒气,经抽血检测,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6.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赵某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四川公安 @四川长安网 @遂宁公安 @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http://t.cn/AXyltS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