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苟仲文一审被判死缓#!!!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前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因受贿、滥用职权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缓期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后,将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其违法所得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2009年至2024年,苟仲文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6亿余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