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11月3日,学生周先益在校内被雨后电线漏电烧伤,申请补助3元1角6分正。
为啥子要申请补助3元1角6分哎?我判断,因为周同学去医院治疗,就恰恰花了这个数的人民币!
为啥子学校同意补助还3元1角6分哎?该生家庭困难是表面理由,关键是这个事故发生在“校内”,校方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好了,这是哪个学校哎?樊大娃认真辩认了公章: 四川省成都市第十六中学校。
祈愿周同学能看到这一条微博,祝福周先益先生一切吉祥!
早上好,吃饭了没有? http://t.cn/z8AiE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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