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河北沧州孟村那个故意杀妻案案终于判决了:主犯 #金昊被判处死刑# ,其母张某因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2个月。凶手罪有应得、死有余辜,然而,即使判刑了,受害人也活不过来了,受害人的家人们收到的伤害也永远不会好了。
看了一下这个案子的背后故事,让人唏嘘,当事女子社交媒体上全是家庭、丈夫和孩子,非常珍惜自己的家庭,她的朋友说他两人是校园恋爱,说为了和金某在一起,主动放弃了更好的大学,去了男方的一个大专院校,生活中非常节俭,全心全意为家庭付出所有。
不料却换来了令人痛心的结局,被金某使用暴力致死,还被婆婆帮忙毁灭罪证。
金某这种人怎么能那么狠心那么残忍?怎么能对一个那么爱自己、对自己付出那么多的人,做出如此残暴的行为?
真的是个牲畜不如的东西。
死刑就要为金某这种罪大恶极之人保留。
看到有些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主张废除死 刑,想将最重的惩罚改为无期徒刑,对此我是很反对的。
刑罚存在的意义,并不是一种报复手段,而是一种对潜伏恶人的威慑、一种让已犯罪恶人忏悔的方式。而死 刑、无期徒刑等刑罚作为一种最严厉的惩处,确实需要慎用、少用,但必须为样罪大恶极的人保留。
甚至,现在的注射死 刑都过于温和了,对一些罪大恶极的人而言,根本没有威慑力,根本不足以让他们赎罪、忏悔和惧怕,相比较于他们的罪孽,还是便宜他们了,原来的一些更严厉的行刑方式也应该为这些巨恶分子保留。
恶人们是没有良知没有底线的,只有在面对死亡和被夺去自由的时候,恶人才会意识到,被他们迫害过的人,生命也同样的珍贵,他们才能诚恳面对自己犯下的错,才能真心忏悔。
若惩罚太轻、代价太小,只会让恶人肆无忌惮,让更多人被伤害,一定要让【犯重罪就要受重罚、伤害他人就要被惩罚、恶意剥夺他人生命就要被剥夺生命】,成为全社会都信奉的真理,才能建设和 谐、友好、安全的社会。
#河北沧州杀妻案一审宣判##金昊母亲被判2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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