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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人贩子扬言出狱报复符合加重情节#】#判死缓后人贩子对被害人一家破口大骂# 12月5日,备受关注的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媒体报道,该案一审时,主犯曾某某在得知自己被判死缓后,对受害者家属和作案同伙破口大骂,完全没有认罪悔罪的态度;二审时更频繁通过抖腿来表达自己的傲慢和无所谓,即便遭法警多次警告,仍未收敛。经过5个多小时庭审,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受害者家属表示,希望法院能重判,否则“怕他们减刑后出来,会不会继续报复我们?”

据大皖新闻报道,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种在法庭上公然辱骂受害者、藐视法庭纪律的行为,已经涉嫌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符合法律层面的加重情节。

此前报道,2006年11月左右,罪犯曾某某与吕某某、王某某共同预谋偷个男孩,卖给想抱养的夫妇,并安排吕某某寻找合适的作案目标。

同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曾某某、吕某某、王某某携带撬棍、断线钳等工具,采用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进入他人家中。曾某某、王某某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住家属,吕某某则进入卧室,将8个月大的被害人从床上抱走,后3人离开。

案发次日,曾某某、吕某某以28600元的价格将被害人卖出,并与王某某瓜分了赃款。案发17年后,警方通过大数据比对和人脸识别技术,成功寻回被害人。

2024年1月,曾某某、吕某某、王某某、袁某某分别被抓获归案。随后,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4人提起诉讼。据了解,4名嫌疑人在该案被捕前均有案底,其中,曾某某、吕某某和王某某曾多次结伙在泰安市周边农村盗窃牛羊等。(大皖新闻 中国新闻周刊等)http://t.cn/AXyNIwS1